二级分支机构申请成立工作流程
一、申请成立的条件
1、本专业相关单位或志同道合的专家学者作为二级分支机构的发起人有成立分支机构的要求;
2、有符合学会分支机构职能任务的相关专业名称;
3、有符合学会章程所规定的业务范围;
4、有负责分会日常工作的人员、办公场所和经费来源等。
二、提出申请
由相关单位或7—10人以上专家学者联合签名,向学会秘书处提交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书。发起人若为单位,要求提交单位简介,若为个人需要提交所有发起人个人简介,拟定的副会长人选原则上不超过8人。
三、秘书处接到申请后,将相关情况及资料向会长汇报,按照学会成立二级分支机构的程序,经会长会议审议后,向同意设置的筹备组下发同意筹备---分会的批复,接到批复后进入筹备阶段。
四、提交材料
3—6个月的筹备工作完成后,需向学会提交下列材料:
1、《山西省老年医学学会分支机构成立申请表》;
2、筹备分会的年度工作计划。
五、分支机构的审批成立
1、学会收到申请后,由学会组织管理部有关人员进行形式审查和相关调研,征询意见,并将申请报告和调研报告报常务理事审议;
2、学会组织召开常务理事会或者会长工作会议进行专题审议,并作出分支机构批复决议,会议要求申请人现场以ppt形式汇报筹备情况、必要性及成立后活动计划等内容;
3、学会向社会发布分支机构批准成立信息,鼓励会员和理事根据个人专业特长和兴趣申请参与分支机构组织的活动;
4、学会每年向民政行政部门提交备案;
5、根据学会总体安排,召开成立大会,成立大会原则上不与其他兄弟学(协)会合并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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